| 辦事名稱 |
設置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 |
| 辦理類別 |
轉報件 |
| 辦事机构 |
• 文化局 • |
| 辦理地址 |
市民中心行政服務大廳西廳68-70窗口 |
| 審批條件 |
1、有确定的方位、接收節目頻道和收視對象;
2、有符合國家標准的接收設備;
3、有合格的專職管理人員;
4、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5、境內衛星電視節目申請應符合以下條件:
(1)市、區、鎮、企業廣播電視台(站)的有線電視网未通達的社區;
(2)賓館、酒店、生產、科研、金融、經貿、教育等單位;
6、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申請單位應符合以下條件:
(1)級別較高、規模較大的教育、科研、新聞、金融、經貿等确因業務需要的單位;
(2)三星級或國家標准二星級以上涉外賓館;
(3)專供外國人和港、澳、台人士辦公或居住的公寓。 |
| 提交材料 |
1、申請書;
2、填寫申請表(蓋章);
3、工商營業執照(复印件);
4、三星級以上賓館、酒店提供星級証書(复印件);
5、境外人士護照。
注:以上資料一式三份。
審批后要求:
1、必須由持有《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安裝許可証》的單位施工;
2、必須使用具有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入网許可証的接收設備;
3、必須到廣電部門指定的節目代理机构購買解碼器和簽訂收視協議;
4、工程竣工后,由市廣播電影電視局驗收,合格后,發給許可証原件,方可使用。 |
| 審批程序 |
1、主管處室提出審審核意見;
2、市國家安全局簽署意見;
3、由分管局長審定后報省廣播電影電視局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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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批期限 |
10個工作日 |
| 收費標准 |
免費 |
| 辦理時間 |
正常工作時間 |
| 面向對象 |
企業 |
| 辦理依据 |
•《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
國務院令第129號
•《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實施細則
廣播電影電視部令第11號
•城市社區有線電視系統管理暫行辦法
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令第36號 自2004年9月10日起施行 |
| 相關表格 |
•《衛星地面接收設施接收衛星傳送電視節目(經濟信息)許可証申請表》
•《衛星地面接收設施接收衛星傳送的境外電視節目許可証申請表》
•設置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申請書范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