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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受理
由轄區分局管理科受理食品生產企業的申請。
(二) 審核
各轄區分局管理科對申請單位提供的書面材料進行審核,做出年審結論或是否進行企業生產條件現場抽查的決定,并通知企業。
(三) 發証
年審合格的,市局質量處在企業食品生產許可証副本上簽署年審意見,注明日期,加蓋公章;年審不合格的,按《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進行處罰。拒不按規定進行年審或者虛報食品生產許可証年審申請內容的,按年審不合格處理。
面向對象:
米、面、食用植物油、醬油、醋、肉制品、乳制品、飲料產品、調味品、餅干、方便面、罐頭、冷凍飲品、膨化食品、速凍面米食品等十五類食品生產企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