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所得按以下步骤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每月取得工资收入后,先减去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以及按省级政府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再减去费用扣除额1600元/月(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以及外籍人员、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在中国境内的所得每月还可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按5%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是: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王某当月取得工资收入9000元,当月个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共计1000元,费用扣除额为1600元,则王某当月应纳税所得额=9000-1000-1600=64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6400×20%-375=905元。 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支付人负责代扣代缴,支付人是 税法规定的扣缴义务人。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6-03-09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 其中,收入总额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等。各项收入应当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 成本、费用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损失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按年度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如下: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上述计税办法适用于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不适用于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 个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取得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6-03-09 个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个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取得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以下几种情况: (1)企业实行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后,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出租方交纳一定费用,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必要费用 其中的必要费用是指每月1600元。 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见下表)。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税率表
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企业实行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后, 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是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其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另外,如果企业实行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的, 承包人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实行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后,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税务部门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和缴税方式。 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6-03-09 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有以下情况:
(1)定额征收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按照税务部门依法核定的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按期缴纳。 (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 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应税所得率应按下表规定的标准执行: 应税所得率表
企业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其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温馨提示:资料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由深圳市财税网整理,方便大家使用,转载请链接原页面。 http://www.cpasz.com/gerensuodeshui/shuilvbiao.htm 新个人所得税相关链接:新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2006-04-11 新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2006-04-11 个人所得税计算器汇总 2006-04-11 新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 2006-04-11 哪些所得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 2006-04-11 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6-04-11 各行各业的个人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6-04-11 个人取得各类奖金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6-04-11 个人获得的稿酬等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6-04-11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6-04-11 外籍人员在中国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6-04-11 2006个人所得税知识问答系列<一> 2006-04-11 2006个人所得税知识问答系列<二> 2006-04-11 2006个人所得税知识问答系列<三> 2006-04-11 2006个人所得税知识问答系列<四> 2006-04-11 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 国税发[2005]120号 自2005年10月1日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2号 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税发[2005]207号 国家税务总局 2005-12-2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5]205号 国家税务总局 2005-12-2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5]18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05-12-1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5]196号 国家税务总局 2005-12-0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6]10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