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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需要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经营的行业、商品

1、经营摩托车、汽车维修、汽车营运,须经区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2、经营音像制品、娱乐项目、书刊,须经区以上文化管理部门审批;

3、经营药品、医疗、药具、医疗器械、生化制品,须经市以上卫生主管部门审批;

4、经营保险、典当、金银手饰,须经市中国人民银行审批;

5、经营印刷,须经市新闻出版局审批;

6、经营职业介绍,须经市劳动管理部门审批;

7、经营各类培训及托幼,须经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8、经营广告业务,须经市工商局审批;

9、经营烟、酒,须经市烟、酒主管部门审批;

10、经营废品收购,由市贸发局审批;

11、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由市公安局、贸发局审批;

12、经营饮食业必须符合消防防火、城市环保、卫生防疫的要求;

13、经营美容美发不得有暗室、隔房及必须符合卫生防疫的要求。

个体私营注册登记

  1. 申办个体工商户须知
  2. 需要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经营的行业、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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