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企业年检
新公司法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公司年度检验的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
深圳内资企业年检
(一)福田、罗湖、南山、宝安、龙岗辖区的内资企业,按照注册地址,向企业所在地的工商所申报年检;
(二)盐田辖区的内资企业,向盐田工商分局申报年检;
(三)广告经营企业向辖区工商分局商标广告管理科申报年检;
(四)由市政府认定享受“直通车”服务的企业和2004年度被市政府评为深圳市50强的民营企业,直接向市工商局企业登记管理处申报年检;
(五)对大型集团企业、连锁经营企业、金融机构等分支机构较多的企业,以及设在高新技术园区内的企业,实行集中年检,由其公司总部集中到辖区工商分局办理;
(六)我局已开通内资企业网上年检系统,企业可以通过《红盾信息网》(网址:http://www.szaic.gov.cn/)申报年检;或从网上下载年检报告书填写后,到年检办理窗口申报年检。
企业年检相关链接:
- 国家六部委关于开展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 2006年深圳企业年检地址和联系电话
- 2006年新《公司年检报告书》企业年检文书格式和企业年检戳记样式等
- 深圳市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通告
- 深圳市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须知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链接: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
- 2008年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通告
深地税告 【2008】1 2008-1-28
- 2008年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07年度内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告
深国税告〔2008〕1号 2008-02-21

-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06年度内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告
深国税告〔2007〕1号
-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通告
深地税告〔2007〕2号
-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05年度内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告
深国税告(2006)2号
-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通告
深地税告(2006)3号
-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05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纳税自查和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投资者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深地税告〔200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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