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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年检

办事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年检
办理类别 即办件
办理地址 市民中心西厅12-14号窗口
审批条件 按规定需要年检的组织机构
提交材料 (1)年检申请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单位:有效营业执照
    机关、事业单位:编办批文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工会、社团:有效社团登记证
(3)代码证及信息卡
(4)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非法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审批程序

1、申请单位首先填写《年检申请表》,加盖公章后和上述材料一起交由登记部门申请年度检验。2、登记部门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要求的,给予办理年检手续。

审批期限 资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 25元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班时间
面向对象 企业
办理依据 ·广东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省府令第63号
·深圳经济特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 (第141号)

来源: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网站

代码证书为什么要实行年审?

  根据建立统一代码标识制度的技术要求,各级代码机关除赋予每一组织机构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标识之外,还采集了供政府部门应用的相关公共信息。由于组织机构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机构类型、经济行业、经济类型以及地址等信息项经常发生变化,为确保代码所标识的对象相关信息的准确性,避免政府管理部门在应用组织机构代码过程中产生歧义,因此,对代码证书和相关信息项必须实施年审制度。

深圳市组织机构代码年检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规定,深圳市内所有经正式批准成立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驻深机构和其它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组织机构,均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简称“代码”)年检。代码年检采取滚动制,组织机构在领取新证、换证或年检满一年后,应按照代码证书上载明的年检日期的当月及下一个月,前往发证机关办理年检手续。

代码年检需提交下列资料:代码证正副本及IC卡、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成立批文等有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表上须加盖单位公章。代码年检表格可在我局网站(www.szbqts.gov.cn)“下载专栏”栏目(或本院网站“业务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附件中列明的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代码年检,请务必于本月月底前补办,否则按《广东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附件:逾期未年检企业名单

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

代码年检地址及咨询电话:

特区内: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南路无线电管理大厦10楼1002室

电话:83997961,83202797

宝安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海关大厦15楼

电话:27660210

龙岗区: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海关大楼8楼大厅

电话:28949249

来源:质检总局网站

组织机构代码办证程序

岗位人员:代码室相关工作人员
办公地点:无线电管理大厦10楼
办公电话:83997961 83202797

  一、 办证对象
   深圳市所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机构。
  二、 办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单位有效营业执照或成立登记资格文件(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行政公章;
   3、办理变更、换证、年检的需携带代码证、卡;
   4、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 验证领表
   1、初次申办的,凭有效执照或资格证领取申请表格;
   2、变更、换证、年检的,凭有效执照或资格证及代码证领取变更、换证、年检表格。
  四、 受理审核
   1、初次申办、变更换证的,将填好的表格盖章及相关材料交到办证大厅2号窗口;材料现场审核无误后,收取相关费用,发给领证回执;
   2、将填好的表格盖章及相关材料交到年检窗口审核,审核无误后现场处理完成。
   五、 发证
   1、变更、换证的,受理2个工作日后凭领证回执及领证人身份证领取代码证、卡;
   2、初次申办的,2个工作日后凭领证回执及领证人身份证领取代码证、卡。

来源:质检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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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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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通告 深地税告〔2007〕2号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05年度内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告 深国税告(2006)2号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通告 深地税告(2006)3号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05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纳税自查和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投资者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深地税告〔200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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