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文化团体年审
| 办事名称 |
社会文化团体年审 |
| 办理类别 |
承诺件 |
| 办事机构 |
· 文化局 · |
| 办理地址 |
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68-70窗口 |
| 审批条件 |
已在民政局登记的社会文化团体 |
| 提交材料 |
1、社团年度工作总结;
2、社团所举办的重大活动照片等资料;
3、如需要时,须提供财务帐单及报表; |
| 审批程序 |
1、申请人将资料交到市政大厅文化局窗口;
2、在市政大厅文化局窗口领回材料
|
| 审批期限 |
5个工作日 |
| 收费标准 |
免费 |
| 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时间 |
| 面向对象 |
所有 |
| 办理依据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250号 |
来源: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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