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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通告

  根据国家外商企业联合年检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本市从2006年3月1日起至6月30日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

一、参检企业

  凡2005年12月31日前成立,注册地在深圳市的所有外商投资企业(含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均需向我市贸工局、财政局、深圳海关、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及外管局等7部门申报联合年检。参检企业不得只向其中某一个或某几个部门申报年检。非法人分支机构仅向工商局申报年检。

二、年检受理时间

  2006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三、年检方式

  全面实行网上年检。参检企业一律通过互联网完成所有信息的申报,除工商局外其他年检部门不再收取纸制年检材料。除工商局、外管局外,其他部门不再在本部门所发证照上加盖年检标识。

四、年检程序及各项要求

  从2月25日起,参检企业可登录“深圳政府在线”(www.sz.gov.cn),或www.szbti.gov.cn或www.szws.gov.cn,点击“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查阅《年检须知》及《年检报告书》填写说明等相关资料。

不具备上网条件的企业,可就近到所在区工商分局领取上述纸制资料。

五、对享受直通车服务的企业实行便利服务

  享受大企业直通车服务的企业,凡注册资金全部到位,上年度已通过年检,年检年度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或被作违法调查,且已按要求办理网上申报手续的,工商部门指定专门窗口提供优先便利服务或提供预约上门服务。

六、对申报年检人员的要求

  为确保年检数据填报的质量,各企业应安排本企业财会人员从事年检申报工作。

七、缴费

  除工商部门依法收取相关费用外,企业无须向其他单位缴交任何费用。

八、对逾期申报年检或不参加年检企业的处理

  凡逾期申报年检或不参加年检的企业,将根据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分别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深圳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来源: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

企业年检相关链接:

国家六部委关于开展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须知

深圳市工商局办理2005年度企业年检的公告及企业年检地址和联系电话

2006年新《公司年检报告书》企业年检文书格式和企业年检戳记样式等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05年度内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告 深国税告(2006)2号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通告 深地税告(2006)3号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05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纳税自查和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投资者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深地税告〔2006〕2号

2005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须知

2005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地税办理须知

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投资企业 联合年检报告书   (doc文件)

2005深圳地税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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