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地税办理须知
根据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等6部门《关于开展2005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本市从2005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为了方便企业就近办理,全市共设3个联合年检办公点,其中宝安区、龙岗区企业须在所在区联合年检办公点办理,其他区企业在市民中心办理。
一、参检企业:2004年12月31日前成立,注册地在深圳市的所有外商投资企业(含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属地原则,均需参加我市贸工局、财政局,深圳海关、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及外管局等7个部门的联合年检,不得只向其某个或某几个部门申报年检。非法人分支机构仅向工商局、地税局申办年检。
二、联合年检办公地址:
1、宝安区企业联合年检办公地址:宝安区23区海关楼15楼,咨询电话:27660968。
2、龙岗区(含市大工业区)企业联合年检办公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路海关大厦西座8楼,咨询电话:28948822。
3、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盐田区企业联合年检办公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中区一楼多功能厅东侧。
三、年检受理时间:2005年3月1日到5月31日
四、年检时需提交的材料:
①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②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五、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采取绿色通道式便利服务。
被市政府列为“享受便利直通车服务”的企业,注册资金全部到位,上年度已通过年检,年检年度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或被作违法调查,并在网上成功填报了年检报告书等资料的,联合年检各单位延长15天,即在6月15日之前继续受理其年检申报和进行证、照盖章;属于集团公司的,其下属的子、分公司,可由集团公司统一收集材料后一并办理。企业也可以自行决定在集中办公地点人流稀少时到各有关职能部门年检窗口办理证、照等有关资料的审核盖章。
2005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通告
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投资企业
联合年检报告书 (doc文件)